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数:

为持续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学透明度,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一)政治担当更加凸显

2022-2023学年,学校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进一步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强化政治责任,主动靠前担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二)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信息渠道更加畅通

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主渠道作用,充分用好校园网、各二级院系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多种信息发布渠道,针对不同公开渠道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准确、友好、全面地为公众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同时,更加关注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的互动交流,接受各方监督的渠道更加多元、更为畅通。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走深走实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中央财经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cufe.edu.cn/,以下简称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报道涉及学校办学发展的重要信息1979条,围绕国家重大节点和学校重要工作,开设更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建绿色校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五大专题,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校办学成就、公开学校办学情况。其中,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各类信息73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报告讲座”栏目发布讲座论坛信息31条;“招标公告”栏目公开各类招标信息265条,“自采公告”栏目公开各类采购信息759条。

学校官方微博关注用户12.9万人,2022-2023学年推送图文信息1900余条,其中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师生治学求学、校园生活等发布微博210余条;学校官方微信关注用户17万人,本学年推送图文信息735篇,累计阅读量233.2万次。学校官方B站号关注人数6.2万人,发布作品43件;官方快手号关注人数2.7万人,发布作品69件;官方抖音号关注人数6.3万人,发布视频作品74件;官方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80条;出版校报28期,全面、深度报道学校事业发展、师生教学相长的动态和成就。

各单位、部门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对校内师生公开发布各类公文、通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行校内行政事项线上审批,已上线业务事项355 个,其中完全可在线上办理的业务有273个,只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业务工作指南,需要线下办理的业务有82个。2022-2023学年,在OA系统中发布公文210条,发布部门信息681条,校内公示信息184条;有20691 人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事项347152 次,办结有关事项335385 个,“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不断提质增效。

(二)动态更新及时准确

学校设立信息开专栏,实现《清单》所列事项全部公开,使社会公众能够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所需信息(具体请登录http://op.cufe.edu.cn/xxgk/xxgk/xxgkjtsx.htm)。各单位、部门结合学年内开展的工作,对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同时也在各自网站上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透明度。

(三)专项公开全面详实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1)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①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本科生招生网和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本科招生政策及招生信息,内容包含学校招生章程、各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招生录取政策,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学校学科专业介绍等招生资讯。学校还通过本科生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资格、入选资格和录取考生名单。2023年,学校认定测试资格考生241人次、入选资格考生577人次、实际录取211人次。

②招生录取期间,实时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公布录取进程、录取分数、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并提供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纪检监督电话和邮箱,并安排专人接听来电和查收邮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③全年度实施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招生宣传工作。内外联动扩展平台,优化微信号栏目设计和内容,增开高招咨询热线电话和咨询群;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参加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交通广播、央视网等平台高招节目。全员参与提升服务,设分省驻地咨询接待点,师生、校友联合在各地开展宣讲、咨询活动;继续组织在校生寒假回访高中母校活动;提升报考指南、海报等招生宣传品的设计制作。

④新生入校后,完成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主动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及在此期间受理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结果。2022-2023学年未接到与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或调查。

(2)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①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学院和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共公布硕士招生信息31条,博士招生信息15条,港澳台招生信息3条,报考统计及其他相关信息6条。对参加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状态等信息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供社会查询。公示范围涉及夏令营考核推免候选人名单、常规考核推免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博士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统考硕士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博士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相应递补名单,共进行录取公示6次。通过夏令营和普通推免共拟录取硕士推免生776人,通过统考拟录取硕士生1789人,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直接公博共拟录取博士研究生227人(含19名直博生),通过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港澳台硕士生18人。

②研究生招生基础信息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均有公布,并设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引导考生及时快速了解资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7.05万人。此外,考生还可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的方式获取相应信息。

③研究生招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在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办法中均公布了相关监督电话。学校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接受考生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并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2.财务、资产、基建有关信息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3年4月21日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校园网主页公开了学校2023年财务预算,包括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23年8月14日,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校园网主页公开了学校2022年财务决算,包括2022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基础上,修订了《中央财经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校发〔2022〕227号)、《中央财经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校发〔2023〕179号)、《中央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校发〔2023〕181号);参与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3〕170号)、《中央财经大学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校发〔2023〕167号),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制度体系。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及校园网等方式,分别在沙河校区和学院南路校区对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代收费及服务型收费项目等情况和投诉电话进行公示,并在信息公开专栏、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中对学校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明确收费标准及依据,努力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按照教育信息化建设要求,对标新阶段不断增长的财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和日益提升的规范化管理标准,有序试点上线电子审签、凭证影像化功能,统筹推进财务智能化报销;协助继续教育学院推进培训项目信息化建设,实现缴费平台与校园门户的单点登录、与会务系统的对接,学生可一站式缴纳体检、复试、住宿、报名等各项费用,全力支持和保障学校管理服务性收费,实现实时动态更新。

(2)资产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学校采购制度以及相关通知要求,对采购的货物、服务及修缮工程项目的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教育装备网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中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均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必须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机构、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信息、评审专家、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等主要内容。2022-2023学年,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共组织项目126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平台、中国教育装备网、中央财经大学官网及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官网共对外发布公告897条。

(3)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基建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基本建设项目均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的相关信息平台上进行市场公开招标;未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校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或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在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根据修订的《中央财经大学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采购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1〕156号)要求,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相应工作流程。2022-2023学年,学校共完成基建工程、设计及服务等招标和采购工作共11次,其中公开招标7次、竞争性磋商2次,单一来源谈判2次,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校园网等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

3.组织人事信息

(1)人事招聘方面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接收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实施过程通报、招聘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23年度招聘公告在校园网公告、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此外,部分学院还通过北美AEA经济学年会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广告),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选。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对面试等环节均在指定时间内在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告。严格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予以公示。2022-2023学年,共进行三批次拟录用人员公示,并设置情况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干部任免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学校印发《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员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字〔2022〕85号)和《关于第十一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党字〔2023〕9号)等。严格依规依纪履行各项程序组织开展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发布考察预告、拟任人选任前公示、发布任免文件等工作环节中,做到信息准确、公正公开。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共发布干部任免文件38件,全部在学校公文发布专栏面向师生和社会发布。

(3)职称评审方面

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改革,完善机制,逐步建立按需设岗、比例控制、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约管理的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制度。2022年7月15日,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22〕107号),正式启动2022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2年学校继续实行公示制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分别进行3次单位公示、3次全校公示。其中,单位公示由各单位职称工作小组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校职评办备案;全校公示由校职评办通过人事信息系统和校园网线上进行。每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评审推荐程序,强化信息公开。

4.学生奖助评选信息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OA系统、学生处网站、研究生院网站,以及“中财学工”“中财助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工作通知;通过学生工作系统以及办事大厅系统对经济困难认定、奖助项目申请评定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评审结果及时在指定范围进行公示;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评审细则,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研究生“龙马学术之星”评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公示、国家公派留学录取名单、北京市及学校公派资助名单公示等通过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5.学生就业创业信息

校园招聘与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全公开。以就业信息网、“中财就业”微信公众号、辅导员微信工作群、企业微信等为载体,精准推送招聘信息与实习信息、就业创业指导与咨询信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校招模式,举办专场招聘会259场(含134场线上招聘会),双选会42场(含19场线上双选会),发布招聘信息5700余条。发挥行业从业人员、校友等多方力量,围绕求职各环节开展个体指导、实战演练、专题讲座等活动,提升学生简历制作、个体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职业礼仪等求职技能,针对毕业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开展考研、留学、行企岗认知等提升类指导活动共142场,参与学生6400余人次;开放“职行力工作室”线上一对一个体咨询服务,期间累计参与学生361人次。

就业政策全公开。学校在充分利用校园门户、就业信息网、“中财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政策的同时,通过就业政策及业务办理培训、个体咨询等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等就业材料管理,严把违约、遗失等重要材料的公示环节。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和电子邮箱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工作遭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众发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逐年提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监督工作办公室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不足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工作不足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扎稳打,成为助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但仍有一些不足需要持续加以改进。一是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体制;二是需根据公众获取信息习惯变化,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手段;三是需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意识和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根据“双一流”建设要求,学校将继续以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及时修订学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内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贴近学校办学实际,真实体现学校发展成果。

二是进一步丰富工作渠道。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形式以及互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估等外部监督手段,使用师生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发挥好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提升意识能力。持续强化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在原有《清单》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公开事项。重点对工作规范、流程安排及具体要求,通过专项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返回到列表页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
邮编:102206